核二廠除役 廠內規劃增設貯存庫

台電昨在萬里區公所舉辦「核二廠除役低放射性廢棄物貯存設施建造執照申請公開說明會」。(民眾提供)
〔記者董冠怡/新北報導〕第二核能發電廠(簡稱核二廠)因應機組除役拆廠,將產生低放射性廢棄物,規劃在廠內空間增建一座貯存庫,台電昨在萬里區公所舉辦「核二廠除役低放射性廢棄物貯存設施建造執照申請公開說明會」,約可容納十二萬五千桶的廢棄物,預計二○三一年初啟用。居民擔心會不會有安全疑慮,台電表示,過程會持續監測輻射狀況,確保不會影響民眾與周邊環境。
台電指出,進入除役期間,工作時程分成四個階段,包含除役過渡八年、除役拆廠十二年、廠址最終狀態偵測三年、廠址復原二年,共計廿五年。
台電說明,核二廠現有三座低放射性廢棄物貯存庫,已容納運轉期間產生的廢棄物,未來進入除役拆廠階段後,拆除作業將產生低放射性廢棄物,必須在廠內增建一座低放射性廢棄物貯存庫,約可容納相當於五十五加侖桶的廢棄物達十二萬五千桶。
有民眾表示,貯存數量這麼多,擔心會有安全疑慮?台電表示,會依法向行政院核能安全委員會申請建造執照,也會把民眾提出意見納入規劃設計參考,除役過程將持續監測輻射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