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警器使用有年限 新北議員要求市府主動提醒
2024/12/15 05:30 記者黃子暘/新北報導火災時的逃生應變分秒必爭,裝設住宅用火災警報器有助於提早示警,新北市議員石一佑反映說,住警器有使用年限,市府先前提供的補助裝設應根據申請資料,主動提醒民眾汰舊換新;對此,市長侯友宜表示認同,要求消防局主動關懷、提醒民眾汰舊。
石一佑關切新北市住警器的裝設普及率,消防局長陳崇岳表示,依現行法規,五樓以下的建物並未規定要強制安裝消防設備,六樓以上建物須裝設系統設備,火警時連線到室內消防栓,新北市需要安裝獨立式、會發出警報設備的需求戶數約有六十七萬戶,全市裝設達成率九十八.八六%。
消防局將加強宣導汰舊換新
石一佑說,市府先前發放的住警器與民間捐贈的型號使用年限不一,恐讓民眾裝設後疏忽或混淆;此外,市府先前補助民眾免費裝設住警器,都有留下申請資料,應在使用年限屆滿時主動提醒民眾汰舊換新。
陳崇岳表示,市府每年約編列二百萬元採購六千多顆住警器,民間熱心捐贈約有二萬顆,合計二萬六千多顆均為十年型,若電池沒電,住警器會主動發出聲響提醒更換電池,也會針對住警器汰舊加強宣導,使用者要自負維護義務,市府也針對低收、獨居長者等弱勢族群提供免費裝設補助。消防局統計,從二○一九年至今年九月底,住警器事先預警成功有六○六件,有效降低傷亡人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