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6家溫泉業者標章過期 違規營業
新北市溫泉多,但審計部報告指出,部分業者的溫泉標章已過期,卻持續對外營業。(資料照,觀旅局提供)
2家後來停業、1家已換發 3家依溫泉法各罰1萬
〔記者陳奕劭/新北報導〕中秋節過後,氣溫下滑愈趨明顯,即將進入泡湯的旺季,但審計部指出,新北市有部分溫泉業者的溫泉標章早已過期,卻持續對外違規營業,在新北市觀光旅遊網的「冬日泡湯專區」更發現逾七成業者未完整揭露資訊,影響民眾消費的權益,要求市府督促改善。
市府觀光旅遊局表示,未換發標章的六家業者已有二家停業、另一家已換發,並針對其它三家違規的業者各裁罰一萬元,因為業者在「冬日泡湯專區」登載意願較低,專區已移除資訊,另在觀旅局的行政資訊網公布相關訊息。
冬日泡湯專區 逾7成未完整揭露資訊
審計部的調查報告指出,為了維護民眾的泡湯權益,新北市共有五十家業者取得溫泉標章,標章的有效期限是三年,按規定須屆滿之前的二個月向地方政府申請換發,屆滿後未換發者,主管機關應在三十日內通知業者繳回標章標識牌,但新北市有部分溫泉業者的標章過期,未申請換發卻仍持續違規營業,觀旅局也未依法裁罰、未輔導業者重新申請。
審計部並說,新北市觀光旅遊網的「冬日泡湯專區」,登載轄內合法溫泉業者的相關資訊,但截至去年八月底僅有十四家刊載,有多達三十六家業者未在網站專區完整揭露基本資訊,比例高達七成,導致網站不友善,不利遊客查詢。
登載資訊已移除 改在行政資訊網公布
觀旅局表示,經查共有六家溫泉業者逾期未換發溫泉標章,其中二家已停業,有一家已重新換發,其餘三家認定是違規營業,已依溫泉法第二十六條各自裁罰一萬元,考量業者在「冬日泡湯專區」的刊載意願不高,為了避免資訊不完整,造成消費者疑慮,已在專區網頁移除業者登載資訊,另在行政資訊網公布取得溫泉標章的業者資訊,並定期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