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平法修法3/8上路!助企業性騷調查 新北設人才庫
2024/03/05 05:30
〔記者賴筱桐/新北報導〕《性別平等工作法》修正案將於三月八日上路,新法規定,員工規模在十人到卅人的事業單位應建立「性騷擾申訴管道」,由於新北市有許多中小型企業,市府勞工局已完成「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規範」參考範本,並建立性別意識專家人才庫,可協助公司組成專業的調查小組,及時介入處理。
這次修法的重點,針對性騷擾申訴案,明訂應採取避免申訴人再次受騷擾的隔離措施、啟動調查,或先停止具權勢地位行為人(加害人)的職務,若調查屬實且情節重大者可逕行解僱。
勞工局長陳瑞嘉指出,以往的《性別平等工作法》僅規定雇主知悉性騷擾情形時,應採取「立即有效的糾正及補救措施」,但究竟何種措施才是立即有效?實務見解仍有歧異,導致雇主及受害人無所適從。
他表示,過去性騷擾的行為人如果是該公司的最高負責人,法令僅要求事業單位內部處理申訴救濟,這並不符合民情,被害人無從獲得平復,修正案授權被害人得向地方政府提起申訴,若不服雇主的調查或懲戒結果,賦予當事人向勞政機關申訴的權利。
民眾若遭遇職場性騷擾欲提出申訴,可至「新北勞動雲」網站下載「新北市勞工就業歧視申請書」,傳真或郵寄到勞工局(板橋區中山路一段一六一號七樓),傳真電話:○二—八九五二二一七八。
此外,新北市勞工局印製「嚴禁職場性騷擾」宣導海報,事業單位可自行至「新北勞動雲」網站下載,或即日起到全市廿九區就業服務站(台)及勞工局、勞動檢查處服務台索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