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為沒換車道 跨越虛線未打方向燈挨罰
2019/07/17 05:30
〔記者何玉華/新北報導〕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統計,去年高、快速公路違規案件達十二萬一四三件,其中未依規定變換車道案件有一萬七四一七件,占了將近十五%,多數是駕駛人跨越行駛虛線未打方向燈遭到取締。
新北市一名計程車司機小林(化名)去年開車行駛國道三號,被後車錄影檢舉跨越「虛線」時未打方向燈,被開罰三千元並記違規點數一點,小林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撤銷罰單被駁回。
裁決處說,許多駕駛人誤認為只是順著路走,並無變換車道,而沒有打方向燈的必要。
事實上,跨越行駛穿越虛線到另一側車道,就屬於變換車道,一定要先打方向燈再變換車道,否則就是未依規定變換車道,在高、快速公路上違規適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依法可罰三千元至六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