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新北警洩密案升級! 疑辦案交換情資涉縱放線民 代理副隊長遭聲押

    2025/12/10 10:39 記者吳昇儒/新北報導
    檢察官訊後,分別諭令王等4人5至15萬元不等交保,鄭則被聲押禁見。(記者吳昇儒攝)

    檢察官訊後,分別諭令王等4人5至15萬元不等交保,鄭則被聲押禁見。(記者吳昇儒攝)

    新北市刑警大隊鄭姓代理副隊長及趙姓偵查員與王姓巡佐及張姓偵查佐,4人原在刑大服務為同一小隊成員,因分別涉及洩密等罪,去年被檢調偵辦調整職務。近期,檢調發現新事證,質疑鄭等人為取得情資,縱放線民且涉貪。昨日發動搜索,帶回4人。檢察官訊後,分別諭令王等4人5至15萬元不等交保,鄭則被聲押禁見。

    據悉,鄭等4人原先一同在刑警大隊偵一隊共事,後來被檢調發現,其中鄭等3人涉嫌利用偵辦案件之便,查詢個資,並於飲宴時透露給黑道份子,其中包含案件偵辦進度等機敏資料。而同小隊的張姓偵查佐,也涉及其他洩密案,被檢調偵辦。

    去年案件爆發後,鄭等3人調整職務,王姓偵查佐更被調往金山,拔除刑事資格,改任巡佐;近期檢調又發現新事證,認為鄭等人涉及為了槍砲案件情資,眷養線民涉嫌縱放,發動搜索,再次將4人帶回偵辦。

    新北地檢署檢察官偵訊後,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偽造文書、洩密等罪,諭令王姓巡佐10萬元交保、趙姓偵查員5萬元交保、張姓偵查佐15萬元交保,鄭姓代理副隊長則被聲押禁見。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新北市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

    熱門推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