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牌照稅5/30滯納期滿 未繳稅上路依次開罰

113年期使用牌照稅繳款滯納期間5月30日屆滿,南投縣稅務局提醒尚欠稅的車主儘速繳納,以免被查獲受罰。(資料照)

113年期使用牌照稅繳款滯納期間5月30日屆滿,南投縣稅務局提醒尚欠稅的車主儘速繳納,以免被查獲受罰。(資料照)

2024/05/27 07:59

〔記者張協昇/南投報導〕113年期車輛使用牌照稅,繳款滯納期間於5月30日屆滿,南投縣政府稅務局呼籲民眾儘速繳納,若仍未繳納而使用公共道路被查獲者,包括行駛或停放,每次將依應繳納稅額處以0.3倍罰鍰。

南投縣政府稅務局表示,今年期使用牌照稅4月30日已截至繳納,繳款滯納期間也將於5月30日屆滿,該局自4月25日起即已陸續發送簡訊及寄發使用牌照稅通知書,提醒未繳納稅款的車主,把握最後繳款期間繳稅。

稅務局指出,逾期未完稅的車輛使用公共道路經查獲的裁處計算基準已修改,處罰時間較以往提前。如今年5月30日滯納期滿後仍未繳納而使用公共道路被查獲者,將依違反使用牌照稅法,按開徵當年度1月1日至查獲日應納稅額,每次處以0.3倍罰鍰,次年以後再次被查獲則按全年欠稅額計算,各欠稅年度累計裁處金額最高至0.9倍,免再加徵滯納金。

稅務局強調,民眾未繳納牌照稅即開車上路,不要以為不會被查獲,因為稅務局會運用路口車牌自動辨識系統、經由警方攔檢舉發或停放路邊公用收費停車格記錄等方式進行追查補徵,並依次裁處罰鍰,因此提醒尚欠繳使用牌照稅的車主應儘速繳納,以免被查獲受罰,若有其他使用牌照稅疑義,可撥打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9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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