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父岳母、女婿女兒大亂鬥!鐵棍、菜刀、西瓜刀都出動
岳父和女婿大打出手,岳母護夫拿出西瓜刀、菜刀,結果女兒、女婿掛彩,岳父母、女婿都吃上官司,被南投地院法官判處拘役。(資料照)
〔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南投縣岳父母和同住女婿關係卡卡,女婿見他們吵架,見縫插針批評岳母,岳父不滿轉與女婿吵起來,拿鐵棍趕他出門,雙方拉扯間岳父跌倒,岳母護夫拿出西瓜刀,女兒阻擋手被劃傷;岳母後來又拿菜刀,往地上丟時彈起劃傷女婿腳踝。岳父母和女婿告上法庭,都被判處拘役,若易科罰金岳父罰5萬元,女婿和岳母各罰4萬元。
這起岳父母和女兒女婿棍來刀去家庭暴力案,發生在前年10月底,陳姓男子和妻子李女,與姜姓女婿及女兒、外孫同住。女婿見岳父母吵架,乘機也批評岳母,引發岳父不滿,轉頭與姜姓女婿吵起來,女婿拿出手機要拍,激怒岳父陳男,拿鐵棍要把女婿趕出去,兩人拉扯推擠,女婿手機掉地上,岳父則被推倒在地。
岳母李女為了保護老公,到屋內拿出西瓜刀揮舞,女兒怕先生被砍到,抱著小孩擋在兩人中間,結果手腕被劃傷。而陳姓岳父和姜姓女婿拉扯推擠後,岳父跌倒,岳母怒火上升,衝回廚房拿出菜刀,大聲責罵女婿,菜刀往地下扔,菜刀落地彈起,不偏不倚就掉在女婿腳踝,造成2公分傷痕。
岳父母和女婿互控傷害,南投地檢署將岳父、女婿以傷害罪名起訴,岳母則被以過失傷害罪名起訴,南投地院法官經審理後,將岳父陳男和女婿姜男,以傷害罪名各判拘役50日和40日,岳母李女則有兩個過失傷害罪,各判處拘役30日和20日,應執行拘役40日。3人均可易科罰金,折合5萬元和4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