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湖兩公有停車場遭長期占位 擬改收費
2024/04/22 05:30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苗栗縣大湖鄉「廣停一」、「廣停二」公有停車場沒收費,鄉親抱怨一位難求,希望能停車收費。大湖鄉長黃惠琴表示,因兩處公有停車場用地為縣府所有,公所正辦理撥用作業,未來將朝使用者付費的公平原則執行,增進停車流動及使用率。
大湖鄉市區腹地狹小,公所於五年前透過立委徐志榮爭取及今年初縣府補助,先後完成啟用「廣停二」、「廣停一」公有停車場,共計五十四個汽車停車位,以因應民眾市區停車所需。但兩處停車場沒收費,鄉親抱怨「看得到用不到」,甚至有停車位長期被占用情況,到市區洽公、就醫、採買依舊一位難求,希望公所能執行停車收費。
對此,黃惠琴指出,她了解鄉親的心聲,因兩處公有停車場土地都是縣有地,感謝縣長鍾東錦支持,公所已獲縣府同意無償撥用,三月間將修正計畫提送縣府,由縣府轉呈至內政部審核中。
黃惠琴表示,公所也著手修訂公有停車場停車收費相關自治條例,待內政部核定後,將自治條例草案送鄉代會審議,將朝使用者付費的公平原則執行,增進停車流動及使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