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桃坪土資場 初審建議通過環評審查
反大桃坪設土石資源堆置場自救會昨前往苗縣府環保局拉白布條,再度表達反對設場訴求。(記者蔡政珉攝)
自救會抗議 呼籲苗縣府勿護航
〔記者蔡政珉/苗栗報導〕苗栗縣造橋鄉反大桃坪土石資源堆置場自救會昨前往縣府環保局拉白布條,再度表達反對設場訴求,呼籲專案小組審查會議勿護航業者。不過,專案小組昨第二次初審會議,達成「建議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結論。
環保局表示,專案小組結論雖「建議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但決定權仍在環評委員會,且開發單位應依委員及相關機關所提土石方進場管制措施、地質安全及邊坡穩定監測、預警機制、生態調查資料及保育對策等意見補充、修正及應具體承諾土資場關場後復育及再利用計畫、環境影響調查報告書提出時程、地表水監測項目,再經委員及相關機關確認後,提交環評委員會討論。
環保局:決定權在環評委員會
自救會長李禮爐表示,苗縣府相關主管單位無視業者違法,持續讓業者進行環評。李批評,廠商申設填埋型土石堆置場,等於廢土、廢建材等將永遠埋在當地。
環保局指出,全案審理期間民眾所陳述之違章建築、鋪設道路等事項,經確認後,非屬此次環說書之計畫範圍,如有違章或非法開發行為,應由相關權責機關依法查處。
台灣石虎保育協會專員吳佳其表示,開發案場鄰近處,就有調查到石虎的資訊,但開發單位未誠實面對。
縣議員葉忠倫則說,業者違法開發事實明確,但縣府放任,且此案緊鄰明德水庫、劍潭水庫,呼籲環評委員應將此案退回。
縣議員邱毓興強調,若大桃坪土石堆置場開發成功,將嚴重干擾與污染環境,環評委員應明察,退回案件。
縣議員陳品安呼籲,縣府各主管機關應盡力排除不法,而非掩護業者闖關。
縣議員陳光軒認為,若通過行政程序來合法化廠商行為,恐更縱容廠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