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獄常客年老要求女兒扶養 法院判了
監獄常客年老要求女兒扶養,法院判了。圖為苗栗地院。(資料照)
〔記者蔡政珉/苗栗報導〕66歲劉姓老翁自1996年起常因毒品至今陸續被逮,進出監獄,為監獄常客。劉翁近期向法院提起聲請給付扶養費訴訟,要求女兒扶養,每個月需給付劉翁1萬元。苗栗地院法官近期審理後,認為劉翁自女兒2歲起便多次入監,可信劉翁對女兒未盡扶養義務,駁回劉翁聲請,劉翁目前仍上訴中。
劉翁稱,目前已66歲,體弱多病無收入,財產不能維持生活,請求女兒扶養。劉翁也承認,對女兒只有虧欠。
劉翁女兒則不願意支付扶養費用,劉翁女兒並說,自國小一年級起沒有跟劉翁見過面,小時候依靠奶奶照顧,劉翁一回家就會跟奶奶爭執、討生活費。劉翁女兒強調,是奶奶將她養大,且劉翁在服刑,奶奶還需要寄錢給劉翁負擔劉翁監獄裡的生活開銷,故請求免除扶養義務。
苗栗地院法官認為,劉翁自女兒年幼多次入監,顯然長期無法妥適照顧子女,且劉翁既在監服刑,難以相信劉翁有穩定經濟收入可扶養女兒,故駁回劉翁聲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