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獲醫事檢驗所跨縣市違規招攬健檢業務 苗縣將約談到案
苗栗縣衛生局查獲對方人員以低價行銷方式誘導民眾同意抽血檢驗,並發現對方人員除了以單項檢驗項目收費外,同時也向民眾推銷3000~4000元不等的A、B、C、D等健檢套餐。(圖由苗栗縣衛生局提供)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近期,有宣稱受北部某醫事檢驗所委託人員到苗栗縣向民眾推銷100元到府或定點抽血檢驗,再進而推銷健檢套餐的情形。苗栗縣政府衛生局獲報後前往,查核行為違反《醫事檢驗師法》第30條「醫事檢驗所不得以不正當方法,招攬業務」,後續將約談該北部醫事檢驗所人員到案說明,查證違者將可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苗栗縣衛生局日前接獲民眾陳情,指有北部某醫事檢驗所藉由預防保健抽血檢查之名至縣內頭份市自強路地區等商家場所,向民眾推銷僅需100元即可到府或定點進行抽血檢驗。
衛生局掌握對方人員與民眾預約日前往進行行政調查,查獲對方人員以低價行銷方式誘導民眾同意抽血檢驗,並發現對方人員除了以單項檢驗項目收費外,同時也向民眾推銷3000~4000元不等的A、B、C、D等健檢套餐,進而至店家或住宅內進行侵入性抽血行為,查核對方人員行為違反《醫事檢驗師法》第30條「醫事檢驗所不得以不正當方法,招攬業務」。
衛生局表示,該名被查獲人員宣稱是受北部某醫事檢驗所委託,後續將依行政程序,約談該醫事檢驗所人員到案說明,查證違者將《醫事檢驗師法》第41條規定,可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長楊文志表示,依據醫事檢驗師法第30條規定,醫事檢驗所不得以不正當方法招攬業務;醫事檢驗所派員外出「抽血」,該抽血場所的清潔、抽血器具來源及消毒作業、血液運送保存、抽血人員是否具備醫事人員資格等處處皆潛藏危機,即使民眾接受檢驗,檢驗的品質也堪慮。
衛生局呼籲民眾,如有自我健康檢查需求,請至合法醫療院所或醫事檢驗所進行檢驗,千萬不可聽信不明人員之招攬,受騙配合抽血,以免破財又傷身;如遇有自稱醫事檢驗所人員告知係以配合衛生所檢查之名義,或提供優惠檢驗價格等不正當招攬方式,請務必加以拒絕,並可提供相關資料(如價目表、預約申請單、檢驗報告單、檢驗所開立之收款憑證……等)向衛生局檢舉,以免受騙上當,如有相關疑問可來電衛生局037-558080洽詢。
苗栗縣衛生局查獲對方人員同時也向民眾推銷3000~4000元不等的A、B、C、D等健檢套餐。(圖由苗栗縣衛生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