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搞一夜情遭偷拍裸臀勒索 網蟲威脅散布:睡一次抵9000
基隆市一名人妻瞞著丈夫、女兒,與楊姓網友發生一夜情,遭對方偷拍裸照,並以在網路上散布為由勒索6萬元,讓人妻子瀕臨崩潰。圖為基隆地院。(資料照)
基隆市一名人妻瞞著丈夫、女兒,與楊姓網友發生一夜情後,試圖回歸家庭,卻遭對方偷拍裸背、裸臀照,並以在網路上散布為由勒索6萬元,甚至要求再與人妻性交一次來抵債,讓這名人妻瀕臨崩潰,情節宛如電影「致命吸引力」翻版。基隆地院審理後,依楊男犯無故攝錄性影像罪等罪合併判處8月徒刑,恐嚇部分判處7月徒刑。
判決指出,楊姓男子3年前9月,透過臉書結識年約24歲的小凡後,對彼此互有好感,相約至基隆某汽車旅館發生一夜情時,楊男趁小凡熟睡之際,持手機偷拍小凡背部全裸及臀部照片2張,竟拿小凡的裸照做為勒索的籌碼。
楊男先創立以小凡姓氏的臉書帳號,將小凡正面半身照設為大頭貼後,在照片上加註「想知道破麻可私我」,並將該帳號加小凡年僅4歲的女兒為好友後,恫嚇小凡將透過通訊軟體傳送小凡的裸照,並以「要放你裸照囉」、「看你是不見棺材不掉淚」,向小凡勒索6萬元。
小凡因畏懼私密照流出,與楊男達成以2萬元換回裸照,先後匯款與交付現金共1萬1300元給楊男,尚不足9000元,未料,楊男竟提出「性交一次抵債9000元」,讓小凡頻臨崩潰,將實情告知丈夫後報警。警方獲報在汽車旅館埋伏,當場將楊男逮捕究辦。
法院審理時,楊男坦承犯行,法官認為,楊男與小凡並無冤仇,竟趁與小凡發生一夜情時,偷拍小凡裸照,並藉以勒索小凡錢財,使被害人時時處在裸照或與人發生一夜情之情事遭楊散布的恐懼中,審酌楊未賠償被害人,也未返還恐嚇的1萬1300元,依楊男犯無故竊錄性影像罪與個人資料保護法各判處4月、6月徒刑,合併判處8月徒刑,得意科24萬元罰金,恐嚇取財判處7月徒刑;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