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次買票都被逮 基隆里長選將判刑2年4月、褫奪公權6年
2023/02/06 13:12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基隆市中正區一名林姓里長候選人2014年參選里長時曾因賄選遭法院判刑,卻不思悔改,去年再次參選仍持現金買票,被人檢舉送辦,檢察官認定事證明確,將林男等人起訴。基隆地院近日審結,認定林姓里長候選人違反公職人員罷免法,判處有期徒刑2年4月,褫奪公權6年,賄選用現金沒收。
據悉,林姓里長候選人2014年參選里長時就因賄選被法院判刑2年,緩刑5年,褫奪公權5年,沒想到緩刑期一過,就故技重施,再次買票賄選。
檢調警查出,林姓里長候選人於去年7月至9月間,分別對6位里民進行賄選,林男7月10日上午跑到徐姓里民的住處,拿出5千元要徐男支持自己,雖徐男拒收,但林男仍將賄款丟在徐家客廳。
去年8月某日,林姓候選人又到陳姓里民家中,拿出1萬元的紅包意圖買票,但陳男堅持未收,行賄未果;同年9月,林又到馮姓里民家中行賄,拿出4千元意圖買票也遭拒收;另於同年月中旬到一名林姓里民家中行賄,亦遭拒絕。
林男雖遭里民拒絕多次,但仍持續買票,去年9月中旬透過另一名林姓樁腳交付3千元給魏姓里民,而魏姓里民則同意將票投給林姓里長候選人。
檢察官偵訊時,林姓候選人等人均坦承犯行,而拒收款項的里民也將現金繳回;收賄的魏姓里民也將賄款繳出。
檢察官認為,林姓候選人及林姓樁腳、魏姓收賄里民均已承認犯行,認定3人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依法將3人起訴。
基隆地院近日審結,認定林男等人觸犯違反公職人員罷免法等罪,別判處林姓里長候選人有期徒刑2年4月,褫奪公權6年,賄選用現金沒收;林姓樁腳則判處有期徒刑2年,褫奪公權5年;收賄的魏姓里民判處有期徒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緩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