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弱勢投保微型保險修法通過 未滿70歲可納保
議員黃柏霖長期關注弱勢族群微型保險議題。(記者葛祐豪翻攝)
弱勢投保微型保險擴大保護對象!高雄市議會今(1)日審議「高雄市弱勢族群微型保險自治條例」第4條修正案,納保年齡由65歲擴大至未滿70歲,全場議員無異議,由議長康裕成敲槌完成三讀,預計將新增近7千名弱勢長者受惠。
高雄是全國第一個將弱勢族群微型保險,以自治條例方式制度化的直轄市,111年由長期關注弱勢族群保障議題的議員黃柏霖推動制定,4年來,透過公私協力給予經濟弱勢市民意外死亡及意外失能的保障;此次修法將納保年齡上限由未滿65歲提高至未滿70歲,預計新增近7千名符合資格的弱勢長者受惠,進一步擴大社會安全保障網。
黃柏霖表示,現行條文將納保對象年齡限制於15歲以上、未滿65歲,考量高齡弱勢族群仍有保險保障需求,因此提案修正提高年齡上限至未滿70歲,讓更多弱勢長者獲得基本保障。
黃柏霖強調,隨著科技與通訊日益發達,行政作業雖可透過數位化方式提升效率,但對弱勢市民而言,面對面的關懷仍具重要意義,建議市府於微型保險推動過程中,應盡可能透過實地關懷及親自遞送相關資料等方式,讓受益民眾不僅獲得制度保障,更能感受到政府照顧弱勢的溫暖與用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