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和小王親親還高調PO網 家暴人夫戴綠帽
楊姓女子離家出走和小王同居,背後原因竟是老公家暴所致。示意圖,與新聞無關。(資料照)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楊姓人妻向丈夫尤男說要去參加外公喪禮,結果一去就失蹤,尤男找不到妻子,幾天後滑臉書時驚覺楊女和陳男高調PO出親吻合照,尤男氣結,怒告陳男「和誘有配偶之人脫離家庭罪」,但法官查出,尤男有家暴紀綠,妻子是被打跑的,加上楊女早就有離婚念頭,因此認定罪證不足,判陳男無罪。
判決指出,去年2月11日,楊女和尤男發生口角衝突後,楊女被推去撞洗衣機受傷,她聲請保護令獲准後,向尤男說要回娘家參加外公的喪禮,結果喪禮結束後,楊女沒有回家,反而直接搬去台中依靠閨蜜和乾姐。
尤男找不到老婆也連絡不上她,不知如何是好時,竟在臉書發現楊和陳姓男子竟高調曬出親吻及擁抱的照片,尤男氣炸,認為陳男「拐跑」他老婆,因此報警提告「和誘有配偶之人脫離家庭罪」。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陳男辯稱,當時楊女說她老公會打她,才建議她要不要來台中工作,之後他們就在同一間公司工作,一起住在公司宿舍的大通鋪,但有用隔間板隔開成好幾間,是過了好一陣子才交往;楊女也說,尤男一直有動手打人的習慣,她早就想離婚,她是在乾姐和閨蜜的勸說下,才會搬去台中躲避尤男並重新生活,也是搬去台中後才開始與陳男交往,但陳男並沒有控制她的行動,且沒有阻止她和尤男連絡,是自己想跟尤男斷乾淨。
法官認為,楊女最初離家原因,是遭到家庭暴力,且當已已無維持婚姻關係的打算,楊女前往台中的決定,也是經過多方因素綜合評估考量,並非陳男片面引誘,即使陳男曾邀請楊女前往台中工作、生活,並成為男女朋友,也難以認定楊女是非出於自己意思決定脫離家庭,因此判陳男無罪,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