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送員把陸橋當成「畫布」 噴漆塗鴉挨罰1200元
陳姓外送員把大智陸橋當成「畫布」,噴漆塗鴉挨罰1200元。(讀者提供)
〔記者陳文嬋/高雄報導〕高雄市一名陳姓外送員閒暇之餘,竟異想天開,把鳳山區大智陸橋當成「畫布」,噴漆塗鴉藝術創作,鳳山警方巡邏經過赫見塗鴉,且市府未於此舉辦活動,認為污染公物屬於違規行為,通知環保局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開罰1200元,並要求限期清理。
鳳山警分局今表示,埤頂所警員楊政偉、江忠豪前天巡邏經過鳳山區大智陸橋旁,赫見1名陳姓男子正在牆上噴漆塗鴉,畫作圖案雖頗具藝術感,但卻把公物當成「畫布」,且市府未有相關單位在此舉辦噴漆塗鴉活動。
警方上前詢問陳姓男子(20歲),他自稱閒暇之餘剛好經過大智陸橋,噴漆塗鴉進行藝術創作,當警方問到有無受該牆面所有人邀請或聘用來此處作畫時,陳男卻支吾其詞難以回答。
警方經查現場未舉辦任何藝文活動,僅是陳男私自塗鴉,雖頗富藝術感,卻把公物當成「畫布」,仍屬違規行為,通知環保局人員到場,將他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開罰1200元,並要求限期清理。
環保局指出,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規定,可處1200元至6000元罰鍰,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日連續處罰。
鳳山警方表示,陳男之舉僅滿足自身創作慾望,但未考慮街道市容,藝術作品不僅需要清理,且又遭到開罰,得不償失,警方巡邏不忘協助維護市容,提醒民眾避免觸法行為。
陳姓外送員噴漆塗鴉挨罰1200元。(讀者提供)
陳姓外送員把大智陸橋當成「畫布」,噴漆塗鴉挨罰1200元。(讀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