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大學馬籍女大生命案 兇嫌梁育誌第3度延押2個月
長榮女大生命案凶嫌梁育誌,被高雄高分院裁定延長羈押。 (臉書、本報資料照,本報合成)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國內第2起馬籍女大生遇害案、長榮大學女大學生遭嫌犯梁育誌勒死,一審判處極刑,並因羈押期限將屆,高雄高分院調查,梁嫌曾自稱行兇後不敢回家,足以證明他有逃亡之虞,裁定延長羈押2月。
據了解,鍾姓女大生於2020年10月28日晚間,離校後獨自行經台南市歸仁區,遭嫌犯梁育誌開車擄走並勒死,棄屍高雄阿蓮大崗山,被橋頭地檢署依強盜而故意殺人等罪,並認為他惡性重大,具體求處死刑。
橋頭地院在今年3月間審結宣判,判處梁嫌死刑,褫奪公權終身,至於鍾女家屬附帶民事求償2000萬元,目前仍在地院民事庭審理中。
梁案依法經上訴高雄高分院後,因梁嫌羈押期限將屆,合議庭法官調查,梁所犯強盜而故意殺人等罪,最輕本刑10年以上,涉案情節重大,加上他自陳案發後遲遲不敢返家,在外不斷繞行,偵訊時並坦承害怕遭警方查獲,足認其有逃亡之虞,因此裁定自本月21日起,第3度延長羈押2個月。
法界人士表示,刑事妥速審判法第5條第2項規定,審判中之延長羈押,如所犯最重本刑為死刑、無期徒刑或逾有期徒刑10年者,第一審、第二審以6次為限,第三審以1次為限,可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