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下場男女大不同 女判刑男沒事
2017/12/18 14:22
〔記者蔡清華/高雄報導〕高雄市一對發生婚外情已婚男女,兩人去年7月至今年2月,前後5次上摩鐵偷情,雙雙被控妨害家庭,但兩人下場不大同,女方被判刑8個月,男方則沒事!
已婚的曾姓女子與同樣已婚的楊姓男子,去年年中擦出火花,兩人分別背著丈夫與妻子的不倫戀情愈燒愈烈,去年7月楊男首度邀約曾女到高雄市橋頭區的「香堤時尚汽車旅館」幽會,接著兩人多利用下午上班空檔,相約見面發生關係,平時還以通訊軟體LINE互傳甜蜜對話及合照,今年初被曾女丈夫發現有異,跟監查獲兩人的姦情。
曾女丈夫施男憤而對兩人提起妨害家庭告訴,楊的黃姓妻子也對曾女提告通姦,曾、楊兩人坦承去年7月至今年2月,前後5次上摩鐵偷情。
法院審理期間,曾女丈夫施男認為兩人已無法再共同生活維持婚姻,今年10月26日與曾女簽字離婚,並同意撤銷通姦告訴。不過,楊的黃姓妻子,則堅不撤告。
橋頭地院最後判決曾女徒刑8個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楊男則因曾女前夫撤告裁定公訴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