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文科啟動二備金 救助竹縣泡水車
新竹縣長楊文科宣布,從7月16日起到8月31日為止,新竹縣泡水車都可申請災害救助。(讀者提供)
0626新竹縣淹水風暴後首次縣府主管會報,縣長楊文科宣布,考慮到鄉親出門仰賴的汽機車,因為上週五的強降雨引發的水災,導致泡水嚴重受損,他決定動用第2預備金,參考中南部部分縣市的做法,汽車和250cc以上的大型重型機車最多2萬元,一般機車2000元的額度,受理申請救助。
楊文科說,新竹縣的相關水災救助辦法,過去只明定因為水災致死、重傷、失蹤者,或是房屋因此無法居住、或水淹50公分以上的,可獲得最多2萬元的救助。但考量新竹縣的大眾運輸系統不便,很多家庭仰賴汽、機車出門上班或接送孩子,所以決定比照中南部的部分縣市做法,給泡水車救助。
他強調,救助對象限於車主是新竹縣民,且淹水受損地點在新竹縣內。符合資格者可憑維修收據或發票,透過鄉鎮市公所申請,縣府會核實發給。救助標準是:汽車和250cc以上的大型重型機車,最高可獲補助2萬元。一般機車最高補助2000元。從7月16日起受理到8月31日為止。
縣府社會處對縣民也有5項災後救助。針對淹水超過50公分的住家,每戶最高可領2萬。若因災害導致住屋毀損不堪再居住的,以1戶最多5口人為限,每人發給2萬安遷救助費。
受災重傷者、非重傷卻須緊急救護住院的人,他們從住院起15天內所生的醫療自付總額,達到重傷救助金額10萬元的話,各自都可獲10萬災後重傷救助金。
受災失聯或死亡者,如果沒有領其他的救助,可各獲20萬失蹤或死亡救助金;若因災害先重傷後於30天內死亡的人,原則上也可領到20萬死亡救助,但實際須先扣除已領走的重傷救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