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視「慢」字標線撞癱婦人 新竹工程師被判刑
![無視「慢」字標線撞癱婦人,新竹碩士工程師遭判刑。(記者蔡彰盛攝) 無視「慢」字標線撞癱婦人,新竹碩士工程師遭判刑。(記者蔡彰盛攝)](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25/01/21/4930004_1_1.jpg)
無視「慢」字標線撞癱婦人,新竹碩士工程師遭判刑。(記者蔡彰盛攝)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新竹縣彭姓碩士工程師騎機車經過湖口鄉中平路彎道,無視前方劃設「慢」字標線,撞上行人楊女,導致楊女腦傷嚴重,終身無法行走,新竹地院依過失傷害致人重傷罪判刑6月。
法官調查,彭男前年11月27日清晨6點多騎機車沿新竹縣湖口鄉中平路行駛,行經前方劃設「慢」字標線彎道,竟疏未注意,撞及前方行人楊女致倒地。
楊女因受有創傷性硬腦膜下出血、右顳骨和左顳骨骨折、泌尿道感染、水腦症等傷害,經送醫治療後,仍遺有四肢無力、排尿及吞嚥困難、語言功能障礙,致終身不能從事任何工作,日常生活需人扶助,而受有一肢以上之機能、語能均嚴重減損及於身體或健康重大不治或難治之重傷害。
醫院表示楊女因腦傷程度嚴重,傷後初期呈意識喪失狀態,雖經醫療照護恢復意識,惟其認知及語言功能仍有明顯下降情形,依臨床經驗研判,已無法恢復至受傷前狀態,只能睜眼、做簡單對話,但進階的聊天或指令無法完全配合;算數、語言理解、閱讀及書寫均有障礙;高階認知功能包含學習或工作記憶已無法測試,顯已無法達成;其行走亦有障礙,需他人輔助才能行走,故可判定其已達「致終身不能從事任何工作,日常生活需人扶助」之程度,且各該症狀固定,依現今之醫療技術難以回復,傷勢屬刑法上之重傷害無誤。
法官審酌彭男領有適當駕駛執照,並有相當駕駛經驗,竟因一時輕忽未注意車前狀況,致肇生本案交通事故,使被害人受傷認知功能下降、語言功能障礙、四肢肢體無力而嚴重減損語能、一肢以上之機能,並受有於身體或健康重大不治或難治之重傷害結果,依現今醫學技術實難以治癒,其終身不能從事任何工作,日常生活需人扶助,不僅造成被害人幾近喪失未來之可能性,對被害人配偶、家屬而言,同屬不可承受之痛。
由於雙方賠償金額差距過大,迄今未能達成和解,被告於本案審理時稱欲待保險公司核定金額後,再談賠償事宜,未能適時補貼、協助被害人與家屬先行支出醫療或處理費用,積極彌平和解或調解過程中所生障礙,是終未能獲得被害人或家屬諒解,最後依過失傷害致人重傷罪判刑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