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時捷沒油卡國道新竹段 拒拖吊堅持等親友送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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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時捷沒油卡國道,拒拖吊堅持等親友送油。(警方提供)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羅姓女子去年5月晚間開保時捷北上行經國道一號湖口段,開到沒油拋錨在中線車道。警方獲報到場,羅女不但無視警方規勸堅持不拖吊,非要等親友到場送油,過程中還向警謊報身分簽單,由於羅佔據車道1小時造成嚴重回堵,離譜行徑遭警法辦;新竹地院依公共危險、偽造文書等罪判刑。
法官調查,新竹羅姓女子(50歲)去年5月12日晚上10點,開保時捷上中山高,因油料耗盡在中線車道熄火,羅女不滿拖吊業者索費過高,也避免車輛因拖吊受損,執意要等待親友到場送油。
警方獲報到場勸導,羅女仍不聽,直到親友送油至現場,才開車離去,當下已經造成後方車輛嚴重回堵好幾公里,更占據車道長達1小時9分鐘,離譜行徑遭警法辦。
此外,羅女還謊報妹妹的身分簽單,供稱是一時緊張,才會錯報妹妹的年籍資料給員警舉發違規。
法官審酌,羅女在晚間駕駛車輛,因油料耗盡而停駛在高速公路中線車道,後方沒有依規放置警告標示,國道警察到場後,也不聽從警察勸導盡速移置車輛,拒絕配合拖吊,其行為不僅潛藏釀生交通事故的高度風險,對於道路交通安全危害甚鉅。最後法官依公共危險、偽造文書罪判刑6月,易科罰金18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