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年夜南寮燃放煙火2小時引火警 竹市府:已查明施放者裁罰
新竹市元旦跨年夜在南寮地區有民眾燃放煙火長達2小時引發3起火警,市府表示已查明施放者,已依法裁罰3萬元罰鍰。(市府提供)
〔記者洪美秀/新竹報導〕新竹市南寮地區每年跨年夜,都有不少民眾聚集在南寮波光市集附近空地施放煙火,今年從深夜11點起持續約2小時,有市民報案稱因施放煙火引發火災,加上施放時間過長,質疑市府不聞不問,嚴重干擾到市民生活及睡眠時間。對此,市府表示,消防局在跨年夜到元旦,在南寮漁港一帶共接獲3起雜草火警案件,其中西濱路1段社區大樓旁的空地火警燃燒面積約100平方公尺,另外兩起火災則是由煙火施放後的餘燼所引起,已依法處3萬元罰鍰。
消防局表示,針對南寮地區有大樓旁的空地火警,經會同警察局查明施放者的身分,因已違法施放煙火行為違反竹市爆竹煙火施放管制自治條例,會依法處以3萬元罰鍰;同時該火警造成空地圍籬燒毀,已涉嫌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相關規定,消防局將對火災原因進行調查。
消防局表示,根據竹市爆竹煙火施放管制自治條例規定,每日上午6時前及每日下午10時後,不得施放升空類、飛行類及摔炮類等一般爆竹煙火。若違規施放,將依法處以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的罰鍰。
而在漁港等10種特定場所及區域內,禁止施放爆竹煙火,違規者將依照場所類別,分別處以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或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鍰。因此提醒市民,春節及元宵節期間若有慶祝節慶,應選擇經檢驗合格的煙火商品,在空曠、遠離建築物安全場域且合法的時段內施放,保護自身安全,安心過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