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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兒子被打成植物人 婆婆提告休掉販毒通緝媳

    新竹地院。(資料照)

    新竹地院。(資料照)

    2025/01/01 13:11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結婚4年的新竹陳男被人打成植物人,而妻子在他出事前就因為販毒而被通緝,下落不明,陳男母親為兒子提起休妻之訴,新竹地院審理認為這對夫妻徒有婚姻之名而無婚姻之實,判准休妻。

    109年結婚的陳男育有2名未成年子女,111年12月遭人毆打致重傷成為植物人,妻子張女於該毆打事件發生前,即經常失聯不知所蹤,事件發生後,對他也未加聞問,故由陳母向新竹地院提出監護宣告聲請,經法官調查後,裁定陳男為受監護宣告之人,並選定陳母為監護人。

    事後得知,張女因涉犯販賣毒品之案件,經判處有期徒刑4年5月確定,並已於113年5月入監服刑,須至117年9月始期滿出監。考量陳男因重傷受監護宣告,已無法經營正常之婚姻生活,妻子長期離家未歸,亦無與先生繼續共同生活之意,夫妻已難相互協力保持共同生活之圓滿幸福,確有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因此訴請休妻。

    張女則說,生下小女兒後不久即偕女離開,未與先生同住,事後得知先生遭人毆打致重傷,當時自己因案通緝中,是婆婆叫她不要回去,後來就入監服刑了。

    法官審酌陳男現因受重傷已呈植物人狀態,完全不能為意思表示、受意思表示,或辨識其意思表示之效果,預後及回復之可能性極低,顯已欠缺與被告相互溝通、扶持,以共同經營和諧美滿婚姻之能力,而妻子在先生受傷前即離家未歸,夫妻目前徒有婚姻之名而無婚姻之實,依任何人倘處於同一境況,應認均將喪失維持婚姻關係之意願,此婚姻確生嚴重破綻而顯無回復可能,夫妻就婚姻難以維持均具備可歸責事由,最後判准休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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