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男編藉口騙女金援915萬 法官嚴厲譴責重判
編藉口騙走女子915萬,法官嚴厲譴責重判。圖為新竹地院。(記者蔡彰盛攝)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新竹楊姓男子認識吳姓女子後,把她當成提款機,連續以各項藉口包括需要資金投資、負責討債小弟生活開銷、圍標需打點、開賭場需資金,向吳女詐得915萬,事後還偽造本票再騙。新竹地院認為楊男惡行應予嚴厲譴責,依詐欺罪重判七年、犯罪所得沒收。
法官調查,楊男於110年2月間結識吳女,為清償個人債務,竟接續向吳女佯稱投資皮包買賣需要資金、在外討債需要負責小弟生活開銷、圍標工程需要打點有力人士、從事賭場生意需要資金、車子壞掉需要維修等等藉口,尋求吳女金援。
事後又向吳女佯稱,母親參加他人婚禮需佩戴金飾、阿姨的女兒要結婚亦需佩戴金飾云云,商求吳女提供。
吳女因此被騙,在新竹市區從帳戶陸續匯款至楊男銀行帳戶,總金額高達915萬6500元。
吳女還將價值40萬元的金飾交給楊男,楊男得手後旋將金飾變現,並連同本案詐騙款項用以抵債、花費殆盡。
事後經吳女屢屢追問已交付的款項如何返還、是否有相應之擔保,楊男為安撫吳女,竟偽造本票,宣稱是他大哥所開立,事後吳女求償無門,才知被騙。
法官審酌楊男枉顧吳女的信任,一而再、再而三編造各種藉口向吳女詐取財物,同時於吳女起疑不安之際,又另偽造本案本票而行使,所為應予嚴厲譴責。
事後楊男雖坦承犯行且與吳女達成和解,承諾願意分期給付賠償,然而第一期即未能如期清償,經吳女同意展延依然分文未為給付,足見毫無誠信可言,甚至可謂企圖以徒具形式的和解騙取減刑、緩刑的機會,犯後態度實屬糟糕。
法官考量楊男施用詐術的頻率、詐取而得財物種類與價值、被害人因而所受財產權侵害、偽造本票數量、被害人持偽造本票聲請本票裁定卻求償無門所耗費心力與司法成本,最後依詐欺取財罪判刑7年、犯罪所得915萬元與金飾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