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計畫法將施行 農地合法權益不變
內政部次長董建宏(中左)拜訪嘉義縣府與副縣長劉培東(中右)討論國土計畫法議題。(讀者提供)
〔記者林宜樟/嘉義報導〕「國土計畫法」預計明年四月上路,內政部政務次長董建宏昨拜會嘉義縣府,針對地方關切議題進行溝通討論。副縣長劉培東反映地方意見給董建宏,建議定期檢討國土保育地區劃設條件、農業發展地區優先投入農政資源、對地補償及城鄉發展地區彈性調整機制等,盼中央協助嘉縣因應未來各項發展需求,將依法定程序,完成國土功能分區圖草案提交內政部審議。
2公頃以上嚴重違規提高罰鍰
董建宏昨拜會劉培東與縣府經濟發展處長江振瑋等縣府團隊。董建宏強調,國土計畫不影響民眾原有合法權益,內政部持續和地方溝通討論,透過審議機制釐清、處理各項議題。
董建宏表示,「國土計畫法」施行後,合法農牧用地可繼續用於農作、農作產銷設施、農舍等用途,與現行規定一致,不影響民眾合法權益。
最快8月開國土計畫審議大會
董建宏說,為落實地方自治精神,增加符合地方需求,可由縣市政府規劃機制,依實際狀況檢討變更,以協助地方發展;至於「國土計畫法」的裁罰制,一般小面積違規罰則與現行法規相同,不提供檢舉獎金,兩公頃以上大面積嚴重違規,則提高罰鍰。
董建宏說,將持續和縣府溝通討論,涉及其他部會業務也會積極協商,共同推動地方發展、維護民眾權益。
對於內政部希望嘉縣儘速提報國土功能分區圖草案,劉培東表示,目前委員會還在審議中,會儘量照既定時程走。江振瑋說,縣府已召開四次專案小組會議,最快八月召開嘉縣國土計畫審議大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