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大同技術學院剛停辦又生波!教師慰助金爭議 學校告董事長求償717萬
![大同技術學院再爆教師慰助金爭端。(資料照) 大同技術學院再爆教師慰助金爭端。(資料照)](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25/01/12/4921360_1_1.jpg)
大同技術學院再爆教師慰助金爭端。(資料照)
首次上稿 18:12
更新時間 20:33
〔記者王善嬿/嘉義報導〕嘉義市大同技術學院因財務問題,遭教育部列為專案輔導,去年8月停辦退場,引發教師慰助金爭端,校方提告朱姓董事長,故意違背委任事務,主導董事會議通過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提出的團體協約草案並簽約,請求賠償需多負擔的717萬9483元教師慰助金。嘉義地方法院判決出爐,朱某應賠717萬9482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朱某為第17屆董事會董事長,2023年7月27日經教育部依私立高中以上學校退場機制解除董事職務。
校方控訴,朱某受學校委任處理包含財務審核及監督等事務,應盡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然而2022年9月16日學校經教育部公告為專案輔導學校後,本應負改善經營及財務義務,明知高教工會提出團體協約草案,違反退場條例第17條、校內「專任教職員自願退休、資遣及離職優惠辦法」,主導董事會通過團體協約草案,2023年5月6日由校長與高教工會簽約。
判決書指出,依團體協約,15名教師慰助金年資起算基準,從2010年元旦後服務的工作年資,變更為全部工作年資;各慰助金最高金額上限自6個月變更為12個月,學校因而多負擔717萬9482元損害,依民法第544條提告。
判決書指出,朱某經合法通知,在言詞辯論期日未到場,也未提出答辯書狀爭執,依民事訴訟法視同自行承認,學校指控事實足以認定,認為請求負損害賠償責任有理,判朱某應賠717萬948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