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教練溺斃嘉市國民運動中心 家屬提質疑
蔡姓游泳教練本月1日在嘉市國民運動中心游泳池溺斃,家屬3日至泳池招魂。(蔡姓教練家屬提供)
〔記者丁偉杰/嘉義報導〕嘉義縣62歲蔡姓游泳教練本月1日在嘉市國民運動中心游泳池溺斃,檢方解剖初步發現有溺水表現,確切死因待釐清。家屬今天提出9點質疑,認為調閱監視器得知,蔡男游泳沉潛時間長達14分鐘才被泳客發現,亦未啟用現場AED施救,場館救生設備明顯有瑕疵未維護、未進行人員使用訓練,錯過急救黃金時期,批場館管理明顯不當,希望檢方查明真相。
嘉義地檢署表示,家屬質疑游泳池救生設備及救生員平日訓練、案發時處置過程等,由承辦檢察官列入案件調查範圍。
嘉市國民運動中心由市府教育處委外堤姆公司營運。教育處表示,將配合檢方偵查結果,釐清各項疑點責任歸屬,依契約規定要求廠商限期改善,或再核處缺失性違約金等相關行政裁處,並列入年度評鑑及未來議約考量。
家屬提出疑點,包括現場救生高腳椅已老舊瑕疵許久未用,浮水擔架、救生浮具、AED均未在第⼀時間作動,設備堪用性與教育訓練是否執行有待確認;業者聲稱現場有2位救生員,從監視畫面只能看到1位救生員在滑手機,另一位救生員在哪裡?僅有2位救生員是否合規?
管理團隊有否定期教育訓練、場館救生員證照是否完備、是否有依規範定期訓練換證?案發隔天,場館未確認「是否有設備缺失」仍堅持營運,家屬3日中午⾄運動中心引魂,經營團隊卻對外聲明當日休館是因為「大保養」損害泳客知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