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縣4議員2鄉長 檢訴當選無效
彰化地檢署昨對四名縣議員、兩名鄉長當選人提起當選無效之訴。(資料照)
5人國民黨籍 1人無黨籍
〔記者顏宏駿/彰化報導〕九合一大選已經結束,彰化地檢署昨對四名縣議員、兩名鄉長當選人提起當選無效之訴,四名縣議員分別是國民黨籍的施嘉華(第三選區,和美區)、黃俊源(第二選區,鹿港區)、蕭妤亘(第六選區,田中區),以及無黨籍林茂明(第一選區,彰化市);兩名鄉長分別是國民黨籍的芳苑鄉長林保玲及二水鄉長蘇界欽。
都為其樁腳或親友涉賄選
雖然當選人下週將就職,但當選無效之訴並未影響其就職宣誓的資格。檢方表示,以上六人只有施嘉華、林茂明還在羈押中,當選人不一定會被起訴,因為涉案人主要都是其樁腳或親友,但仍得面對檢方對他們提出的當選無效民事訴訟。
彰化縣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吳宇軒表示,當選無效之訴分成兩波提出,其理由為當選人對其親友或競選團隊成員之賄選行為,有共同參與、授意或同意等不違背其本意等情形,均屬當選人之共同賄選行為,因而造成選舉的不公平。該署基於尊重選舉結果及維護公平選舉之理念,依照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一二○條第一項第三款之規定,於法定期限內提出當選無效之訴。
屬於民事告訴 二審即定讞
有選務人員指出,當選無效之訴屬民事告訴,二審即定讞,若法院判決當選無效確定,當選人將依法解職。
蕭妤亘昨天表示,自己沒有被約談就被提當選無效之訴,實在莫名其妙、太誇張了。她強調,自己「行得正、做得正」,絕對禁得起考驗,也歡迎檢方約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