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苗栗板模工賣8公克安毒遭逮 房內再搜出54.86公克 被判刑5年4月

    苗栗地方法院依犯販售第二級毒品罪,判處張男有期徒刑5年4個月,查扣的50餘公克安非他命,也宣告沒收銷燬。(資料照)

    苗栗地方法院依犯販售第二級毒品罪,判處張男有期徒刑5年4個月,查扣的50餘公克安非他命,也宣告沒收銷燬。(資料照)

    苗栗縣一名板模工張姓男子,染有吸毒惡習,還進貨販售從中賺取價差。去年7月間,張男以1萬元販售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8公克給買家被逮,被苗栗地方法院判刑5年4個月,遭查扣50餘公克安毒「庫存」也被宣告沒收銷燬。

    判決指出,張男從事板模工工作,也是毒品人口,去年7月13日下午,用手機LINE通訊軟體,與解姓男子聯繫,當晚以1萬元價格,販售8公克安非他命給解男。警方掌握情資,3天後持搜索票,前往張男居住處搜索,當場查獲6包安非他命毒品,總毛重54.86公克。

    張男被逮後,坦承犯行,並供稱,曾從毒品交易中賺取「量差」。法院勘驗張男與解男間LINE對話紀錄等事證,認定張男確有販賣第二級毒品,並藉此牟利的犯意,犯罪事證明確。

    法院審酌,張男明知安非他命為第二級毒品,仍為圖私利販售,助長毒品流通,行為應予非難;考量其坦承犯罪、已有悔悟之意,且此案販售毒品數量及犯罪所得均不高,衡量犯罪動機、手段、危害程度及前科素行等情狀,判處有期徒刑5年4個月。

    ☆少一份毒品就多一份健康,自由時報提醒您遠離毒品☆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彰化縣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