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男潑屎尿掰「灑菜尾」 法官不信
2024/10/04 16:15
〔記者顏宏駿/彰化報導〕彰化縣陳男因車禍肇事逃逸被求償40萬元,他不爽對方求償過高,今年2月間,拿著裝有大便和尿液的玻璃瓶衝到對方家裡,將屎、尿灑向對方而挨告,他事後辯稱自己是「灑菜尾」,沒有潑糞、潑尿,但法官並沒有採信,因此判他2月徒刑,若易科罰金,應罰6萬元。
陳男因2018年一起車禍肇事逃逸,經調解後賠償受害人盧男40萬元,陳雖已付錢給對方,但一直心有不甘,今年2月4日上午9時57分騎機車到盧男住家,當時盧正坐在客廳沙發上休息,房子大門並沒有上鎖。陳男手提裝有玻璃瓶的塑膠袋,玻璃瓶裡面裝有屎、尿,他進入客廳,盧見「來者不善」,要對方出去,雙方發生口角,陳男隨即從提袋內拿出玻璃瓶,把屎、尿等穢物往盧男身上潑灑,穢物同時灑向沙發、牆壁,最後把玻璃瓶摔在客廳地上。
判決書說,盧男受到相當大的驚嚇,他大喊救命、奪門而出,身上背部和腰部都沾上非常臭的穢物,住家的地板、牆壁、沙發亦有咖啡色的膏狀物質。
陳男辯稱,玻璃瓶沒有裝穢物,而是「菜尾」,他也沒有私闖民宅,他是等盧開門再進入。
法官表示,原告當時受到很大的驚嚇,一直喊救命,試圖請鄰居幫忙等語,益徵被告所為已使告訴人心生恐懼。審酌被告未思理性解決紛爭,竟侵入告訴人住處,並以潑灑穢物、砸玻璃瓶、辱罵告訴人等方式,造成告訴人心生恐懼,被告所為同時觸犯刑法第305條(恐嚇罪)、第306條(無故侵入他人住宅),從較重之恐嚇罪判處2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