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遭重判20年 國際抨擊「政治審判」
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九日被依違反「港區國安法」,重判廿年徒刑,為中國強行在港實施該法以來判處的最長刑期。(美聯社檔案照)
〔編譯孫宇青/綜合報導〕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九日被依違反「港區國安法」,重判廿年徒刑,為中國強行在港實施該法以來判處的最長刑期。黎的家屬怒斥此舉「嚴苛且殘酷」,各國也抨擊黎案為「政治審判」。英國政府則表示,將迅速與北京當局交涉。
黎智英在「港區國安法」二〇二〇年六月頒布實施的兩個月後被捕,隨後一度獲交保,但當年底再次入獄後,就被單獨關押至今逾五年。歷經漫長審訊後,香港法院去年十二月十五日判決黎智英兩項「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成立,九日判處廿年重刑。
黎家屬怒斥判決「嚴苛且殘酷」
黎智英在宣判時面帶微笑,向庭上支持者揮手致意,但在離開法庭前神情嚴肅,旁聽席上有些人不捨落淚。代表律師尚未回應是否提出上訴。黎的女兒黎采表示,父親已七十八歲,健康狀況迅速惡化,「如今恐在獄中度過餘生」。兒子黎崇恩重申,如此嚴苛的刑期對家人是沉重打擊,對父親的生命構成威脅,更標誌香港法律制度和公義的毀滅。
歐盟對外事務部(EEAS)發表聲明批評此判決是「出於政治動機」,呼籲當局恢復公眾對香港新聞自由的信心。日本內閣官房長官木原稔關切此事對香港言論、集會和結社自由的影響。澳洲外長黃英賢呼籲中國停止打壓媒體自由,並廢除港區國安法。美國聯邦參議員史考特更指黎智英無辜,「我們不會忘記習近平及其爪牙對黎和眾多政治犯所做的一切」。
英國外交大臣古柏批評,此刑期對黎而言,「無異於終身監禁」,呼籲北京當局基於人道主義予以釋放,英方將迅速與北京交涉。美國總統川普在黎智英被定罪後曾透露,已私下籲請習近平釋放黎智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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