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軍若「封鎖台灣」 日專家:反將賦予台灣「國家」地位
日本《產經新聞》引述專家分析指出,中國「封鎖台灣」不但會重創自身經濟,也可能反而賦予台灣在國際法上的地位。圖為新華社發布解放軍軍演以望遠鏡觀察台灣軍艦蘭陽號照片。(美聯社檔案照)
〔駐日特派員林翠儀/東京24日報導〕共軍本月上旬「圍台」實彈射擊演習,時間經過近1個月,共軍暴走的後遺症也逐漸浮現,日本《產經新聞》引述專家分析指出,中國「封鎖台灣」不但會重創自身經濟,也可能反而賦予台灣在國際法上的地位。
報導指出,中國不承認台灣是一個國家,一旦對台發動戰爭,會主張是根據國內法進行對謀反勢力的鎮壓,是一種內戰,而非國際武裝紛爭。
但依國際法規定,公海和專屬經濟區 (EEZ))允許航行和飛行自由,原則上不得對此區域航行的外國船舶進行干涉。例外情況是適用戰時國際法的「國際武裝衝突」發生之際,在這種情況下,可合法在一定的海域部署軍艦,攔截所有進出船隻。
這次共軍東部戰區在台灣北部、西南部、東南部海域及空域進行聯合海空演訓,強調目的之一就是「提升海空協同封控實戰能力」。
大阪學院大學國際法教授真山全指出,中國若對台灣周邊的公海或專屬經濟區進行實質封鎖,台灣將獲得「國家」 或「交戰團體」的法律地位。
因為若於「內戰」的情況下,對公海或EEZ的外國船舶實施封鎖,屬於違法行為,要避免違法,就必須承認台灣為「交戰團體」,讓「內戰」變成「國際武裝紛爭」。一旦台灣被承認為「交戰團體」,就能適用日內瓦公約等武力衝突的法律權利和義務,與中國形成對等地位。
即使中國未公開承認台灣為「交戰團體」,一旦中方在公海或EEZ實施干涉外國船隻的「封鎖」行動,也將被視為「默許批准」。因此,中方若拒絕批准,其「封鎖」行為就可能被認定為違法。
而且台灣已具有國家的實際狀態,屆時可能會有主張台灣不僅是一個「交戰團體」,並默認台灣為一個「國家」。
報導指出,對中國而言,「封鎖」台灣存在著國際法的風險,為此,中國可能不會使用「封鎖」的字眼,而是以避免在戰鬥中遭到誤射的「危險水域」名義,以達到封鎖的效果。未來中國將如何釐清問題面臨國際法的「法律戰」,值得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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