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判2年以上確定 檢可逕拘發監
2012/05/03 06:00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司法院院會昨天通過法務部所提「防逃機制」法案,決定修正刑事訴訟法,未來被告判2年以上徒刑確定者,得由檢察官逕行拘提發監;另外,被告判刑確定後,檢方也可直接執行發監,不用再等院方卷證送達檢方。
司法院近日會將上述「防逃機制」法案,送請行政院會銜後,提請立法院審議,以利檢方提升判決執行效率。
對此,法務部政務次長陳守煌表示,感謝司法院通過「防逃機制」法案,希望未來院部共同努力修改相關法律,防杜被告潛逃。
電子監控 暫不列入
至於法務部另提電子監控部分,司法院認為,行政院內部各相關部會尚未達成共識,須由行政院政務委員介入協調,暫不列入此次修法範圍。
此外,針對法務部重提94年間所提有關「有罪羈押制度」的修正案,司法院指出,94年6月17日舉行公聽會時,多名與會立委、學者專家及法官、律師和社團等代表反對,擔心違背「無罪推定原則」,損及被告人權,也暫不列入修法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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