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吻被咬斷舌 求刑8年
2008/11/01 06:00
〔記者吳世聰/嘉市報導〕一時性起,賠了舌頭又換來面臨8年徒刑的教訓!
今年10月17日凌晨4點多,嘉義市男子李堂祥見獨自騎機車的楊姓女子貌美,涉嫌拉倒楊女、上下其手,並將舌頭伸入楊女嘴中,楊女情急之下,咬斷其5分之3的舌頭。
之後李嫌因疼痛難耐、流血不止而就醫,被警方逮捕,檢方依強制性交未遂起訴,並求處8年有期徒刑;至於李嫌所受傷害因未提告,檢方未偵辦。
起訴書指出,收押中的李堂祥(35歲)因強盜罪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95年1月才執行完畢,他還涉及一起加重強制性交未遂案,由台南高等法院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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