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判刑懲戒被拒入會/法界:應屬合理 釋憲難翻盤
2024/06/24 05:30
律師判刑懲戒被拒入會,法界認為應屬合理,釋憲難翻盤。圖為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邱姓律師擔任某民事案辯護律師涉偽造文書罪被判刑定讞,且被懲戒停止職務一年,期滿後,卻被台北、台中律師公會拒絕其入會,致無法執行律師職務;有法界人士認為,不少專門職業都有公會代行管理等規定,律師法要求律師應遵守律師倫理規範相當合理,邱姓律師被拒絕加入律師公會並非特例,邱雖然有權主張律師法侵害其工作權而聲請釋憲,但很難翻盤。
曾任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的律師絲漢德指出,不少專門職業有各自職業規範、及應遵守的倫理規範,不僅是律師界訂有律師法、律師倫理規範,如同檢察官、法官各自訂有檢察官倫理規範、法官倫理規範和法官法必須遵守的事項,屬合理之事。
絲漢德也表示,專門職業如律師、會計師等,都將管理責任交由地方公會代行,依判決、懲戒內容看來,台北、台中律師公會和全國律師聯合會認為邱違反律師法、律師倫理規範而拒絕邱入會,應屬合理。
絲漢德、林曜辰律師都認為,邱姓律師可以再向其他縣市律師公會申請入會,若敗訴,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不過,其他地方律師公會准許其入會的可能性應不高,法院仍可能判邱敗訴的命運。
針對邱主張台北等律師公會不同意其入會,已剝奪就業權利,林曜辰、絲漢德均指出,多位涉貪污等案的司法官轉任律師,也被拒絕入會,邱雖然可以律師法違憲為由,提起憲法訴訟,但不大可能翻盤;絲漢德也表示,律師法第十一條規定律師需加入地方律師公會,才能執行律師業務,重點是工作權並非毫無限制,應在合理範圍內行使律師職務,絕不能違法。
☆自由時報電子報提醒您,防詐騙專線︰165,報案專線︰110☆
☆自由電子報關心您:若懷疑孩童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或是性侵害、性騷擾,請撥打113專線,透過專業社工員接線服務,將可盡快救援在生命危機中的兒童。☆
-
日貨本舖假借代購走私萬餘條加熱菸 負責人30萬交保
-
頭伸車底下?台中拾荒男被查獲是通緝犯 屎尿失禁
-
國軍防彈背心混充中製「抗彈纖維布」 林姓上校等4人無保請回
-
北台灣最大製毒集團首腦判10年 「子弟兵」判5至7年不等
-
交通處約僱人員涉圖利20萬交保 竹市府稱主動函送廉政署調查
-
虎井交通船鉅航18號出海機械故障 路過快艇拖回碼頭
-
人妻自稱「狐狸精」搶別人老公 元配逆襲曝光鹹濕對話
-
偷單車賊躲都更廢棄建築 還朝警丟廢家具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