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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女下屬被拒 騷擾又動粗 原民會女前副主委 判5月

2024/01/18 05:30

新北地院依違反跟騷法及傷害罪判林女五個月徒刑。 (資料照)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原住民族委員會林姓女前副主委,從前年六月起至去年間,因有意追求女下屬小慈(化名),竟以書信、傳訊等方式騷擾,除了說:「妳的身體是我的勢力範圍」等語外,還曾因要求小慈刪除LINE對話紀錄而動手打人,新北地院審理後依違反跟蹤騷擾防制法及刑法傷害罪,判處林女五個月徒刑,考量她無前科、認罪,宣告緩刑兩年,並命她提供八十小時義務勞務及參加六小時法治教育。

林女無前科、認罪 緩刑2年

檢方調查,林女雖有意追求小慈,但被害者只想以同事關係相處,怎料,林女竟不斷以傳送訊息、書信、肢體碰觸等方式騷擾;例如:林女曾親手寫信告白:「紅塵中遇見了妳,我心喜若狂。我忘了我的年紀、我的性別。」、「埋下,我想擁妳入懷的因子」等,並對小慈將結婚一事感到憤怒,還表示會將她調職。

傳訊「妳身體是我的勢力範圍」

不僅如此,林女曾傳LINE訊息給小慈說:「妳的身體是我的勢力範圍」,還不斷關心小慈行蹤、要求她立即回覆,更曾要求小慈自拍身體部位;另外還頻繁假借傳遞公文、搭乘公務車機會,觸碰小慈手部、肩膀到手臂、耳朵、小腿等部位,去年二月九日,林女因要求小慈刪除LINE對話紀錄遭拒,試圖奪取手機時,出手出腳毆打小慈,致小慈腹部、背部、右上臂、左小拇指及左手擦挫傷。

被害者忍無可忍報警處理,法官斥責林女為滿足自身私慾,無視小慈感受,反覆騷擾,使被害者承受精神上困擾痛苦,更為搶奪手機造成小慈受傷,顯有不該,但考量她坦承犯行,態度尚佳,應知警惕而無再犯之虞,宣告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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