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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懲深偽詐騙已三讀 最重判七年

2023/05/28 05:30

網紅朱玉宸濫用Deepfake技術,惡意將名人合成到謎片販售牟利,引發社會譁然。(資料照)

今年也增訂通過不實性影像罪

〔記者吳政峰/專題報導〕為跟上科技時代,嚴懲運用科技手法進行深偽詐騙等假影音犯罪,法務部為此增訂刑法第三三九之四條第一項第四款,處罰利用他人不實影像行騙的惡行,最重可處七年徒刑,立法院已於本月十六日三讀通過。

數位科技日新月異,不只可電腦合成照片或影片,甚至可透過AI人工智慧創作出與真人無異的影片,部分詐騙集團利用此技術移花接木,深偽(Deepfake)名人頭像宣傳行騙,導致民眾誤信權威而受騙,亦使名人名譽無端受損。

為遏制此類新興詐欺手法,立法院十六日通過刑法修正案,在加重詐欺罪的類型中,增訂「製作他人不實影像行騙,以電腦合成或其他科技方法製作關於他人不實影像、聲音或電磁紀錄詐欺罪」,可處一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深偽帶來的危害不侷限於詐騙,不少藝人、網紅、政治人物都曾被換臉到色情影片上,身受其害,立法院為保護民眾的性自主權與名譽,今年一月七日通過增訂刑法第廿八章之一「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章」,意圖供人觀覽而以電腦合成或其他科技方法製作他人不實性影像,損害於他人者,處五年以下徒刑;若意圖營利,最重可判七年。

此外,深偽政治人物影片,還可能影響選舉公正性,甚至導致嚴重國安問題,據悉,行政院已請各部會盤點相關法規,提出合宜的因應或修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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