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衝10歲童 年轉學6次 校方家長都沒轍
10歲男童因為情緒控管問題,1年轉了6次學,校方、家長都無計可施。(資料照示意圖,教室與新聞事件無關)
教局:溝通鑑定情障輔導
〔記者王捷、劉婉君/台南報導〕台南一名就讀小四的10歲男童,每到一所學校,總是成為老師最頭痛、甚至害怕的問題學生,一年轉了6次學,多次發生打同學、打老師事件,這個月剛轉學竟又疑似掄拳打學校警衛,校方向警方求助,但因12歲以下兒童不移送少年法庭,只回歸教育、社福關懷,校方認為輔導機制在執行上有困難,才會讓這名學童一發生事情,就只能轉學。台南市教育局表示,將協助校方與家長溝通,鼓勵進行情緒障礙鑑定。
求助警方 不到12歲無法管
這名男童之前就讀A國小,在老師眼中,他情緒不穩,易與同學起衝突,常常打球打到一半變打架。因無法適應A校,小三轉學到自由學區的國小,中間仍不斷轉學,沒想到隔了1年轉回A校,女班導聽見這名學童又要回到自己班上,還被逼出眼淚。
又要轉回原校 班導被逼哭
男童轉回A校不久,本月間,校門警衛不曉得男童已轉校回來,將他擋在校門外,豈料男童暴怒,向警衛揮拳被家長看到。老師說,修法去刑責化、去標籤化,教育界都很贊成,平常也會與婦幼隊配合宣導,但光宣傳、輔導,對部分學生沒用,學校沒有強制力讓學童能認知,做了某些事情是不對的。
有時,老師的勸告,還被這名學童反嗆「反正你也不能對我怎樣」,讓老師頭痛又灰心,轉向警方求助後,警方曾想以「為民服務」方式,讓男童下課後到警所寫功課,沒想到這名男童十分「老練」,早就知道警方根本沒有強制力要求他放學後去警所。
老師說,男童已向警衛道歉,但有些老師仍感喪氣,認為面對這樣的學生,似乎只能「忍」到他畢業。
承辦少年業務的警員指出,法令希望去標籤化,實則標籤早在這類孩童身上,很多案例都是一直到他們真的踢到鐵板,才可能有改變。
教育局表示,會持續給予孩童正向行為支持,同時需要家長配合及相關醫療專業協助,才能發揮更大的輔導效果,後續將鼓勵進行情緒障礙鑑定,了解學生是否有其他學習服務需求,再由專業人員介入,幫助學生穩定學習並提升學習品質,學校也要持續努力關心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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