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文書+詐欺 找人代考罪不輕
2020/06/10 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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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檢廉偵破代考集團,赫見台電、中油等國營事業全部受害,黃姓主嫌等人獲利逾5000萬元,槍手、考生、考生家屬等46人認罪,獲得緩起訴處分;另有6人不認罪,被依詐欺及偽造文書等罪起訴。律師翁偉倫指出,偽造私文書及詐欺兩罪,最重均為5年,後果不輕。
翁偉倫表示,黃姓主嫌、槍手、考生為共犯關係,黃男為集團首領,需承擔每一條代考的罪,亦即如果有50名考生委託代考,依照一罪一罰的原則,黃男要負起50起犯罪行為的罪責。
主嫌一罪一罰 罪最重
槍手若幫助多人代考,所承擔的罪責也不輕;最輕的則是考生及家屬,只需面對自己的詐欺及偽造文書罪。但翁偉倫認為,如果槍手與考生願意承認錯誤,並繳回犯罪所得,通常會被視為犯後態度良好,獲得緩起訴的機率大增,無須進入冗長的審判程序。反之,若不認罪,檢察官無法給予緩起訴,只能起訴交給法院審理。
不過,翁偉倫發現,實務上有法官認為,考生透過偽造文書取得職位,再行使職權取得薪水,這部分不構成詐欺,因薪水屬於「勞務所得」。之前中鋼代考事件就出現這種離奇的判決,當時共有5名被告,其中2名考生一審認罪,3人不認罪上訴,主張自己支出勞力賺取薪水非詐欺,竟獲法官採認改判無罪,出現詐得職務卻不用吐還薪水怪象,宛如前立委李慶安雙重國籍案翻版。
翁偉倫提醒,如果代考的目標是國家考試,另涉犯刑法「妨害考試罪」,最重可處1年徒刑,呼籲考生千萬不要以身試法,徒留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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