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熱門 政治 軍武 社會 生活 健康 國際 地方 蒐奇 影音 財經 娛樂 藝文 汽車 時尚 體育 3C 評論 玩咖 食譜 地產 專區 求職

慶生嗑到掛 害死壽星賠271萬

2017/08/24 06:00

新北地院法官認定林男有過失,應賠償李母542萬餘元,考量李自願吸毒也須負一半的責任,判賠271萬元。(記者王定傳攝)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林姓男子在新北市新莊區租屋處替李姓好友慶生,提供毒品咖啡包、K他命助興,隔日早上5時,李男出現吼叫、胡言亂語等異常反應,林男卻僅壓制安撫,拖了4小時送醫,最後不治。新北地院法官認定林男有過失,應賠償李母542萬餘元,考量李自願吸毒也須負一半的責任,判賠271萬元。

本案發生於103年12月9日,林男邀約眾好友替李男慶生,無償提供含安非他命的毒品咖啡包及K菸給大夥飲用、吸食,隔日清晨李出現吼叫、胡言亂語等異常反應。

男子胡言亂語 未及時送醫

林男沒立即送醫,另名女性友人拿出安眠藥讓他服用,拖到早上9時,林男才打電話送醫,李男因施用安非他命及K他命併發橫紋肌溶解症伴支氣管肺泡肺炎,引起敗血性休克死亡。

一審法院認定,林提供毒品致被害人身體不適,李當時又在林家休息,林男對李男負有保護救助義務,但他發現李男有異常時,僅安撫壓制,延誤送醫致錯失急救時機,依違反藥事法轉讓禁藥罪判刑6月,另依過失致死罪判他6月徒刑。

李母求償,要求林男及在場吸毒的7名男女,代替兒子給付她未來的扶養費及精神慰撫金等合計947萬餘元;民庭法官認為,其他7人非供毒者,難以僅因他們在場就認定有保護救助義務,判林男賠償271萬餘元。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