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勒脖打頭搶3萬 男重判8年2月

2016/11/04 06:00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嘉義男子林俊璋欠高利貸被逼急了,起意行搶,到護膚店假裝消費,趁機對黃姓老闆娘掐脖、打頭,抓黃女頭髮拉去撞牆,再拿吹風機電線勒住黃女脖子,搶得3萬1000元,拿去還高利貸;最高法院依強盜罪,判處林男8年2月徒刑確定。

庭訊時,林男辯稱離開護膚店時,看到黃女皮包「就順便帶走」,但法院歷審都不採信林男辯詞,認為他雖未造成黃女嚴重傷勢,但犯行明確,又否認犯行,未與對方和解,因此予以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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