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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找女友拿刀刺傷社區保全員 男子殺人未遂被判刑5年8月

    桃園地方法院因殺人未遂罪,判處左姓男子有期徒刑5年8月。(記者周敏鴻攝)

    桃園地方法院因殺人未遂罪,判處左姓男子有期徒刑5年8月。(記者周敏鴻攝)

    2024/12/06 11:57

    〔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桃園市左姓男子去年4月2日凌晨2點多前往桃園區一處社區想找他的女友,對方不想見他,他竟持摺疊刀刺傷社區保全員,還強搶保全員手機並要求其他住戶幫他找他的女友,桃園地方法院今(6日)依殺人未遂罪,判處左男有期徒刑5年8月。

    檢警調查,27歲左男與女友因發生爭執,致對方不想見他,去年4月2日凌晨,他前往對方租屋處的社區,先持刀攻擊陳姓保全員,致保全員腹部穿刺傷與右側臀部、左側後腰、雙側前臂、左側手部撕裂傷外,還搶走保全員手機;過程中,杜姓住戶為了到保全員值班台旁拿信而被左男看到,左男開口要求杜姓住戶交出手機並幫忙打電話給他女友,揚言不聽從指示他就要持續攻擊保全員。

    左男女友未理會陌生來電,杜姓住戶於是利用左男不注意時,打電話給家人求助,家人趕來,又被左男持刀強逼著上樓找人,還好警方及時趕來,將左男制伏,緊急將陳姓保全員送醫治療,幸運保住一命。

    桃園地檢署11月間將左男依殺人未遂案件提起公訴,法官認為,陳姓保全員若未即時送醫,恐因持續出血導致生命危險,左男殺人故意已堪認定,審酌左男案發時有服用大量酒精與安眠藥,也與保全員等人達成調解,判處他有期徒刑5年8月,還能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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