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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少年討債還嗆「沒把你家炸掉我包起來」 法官判拘50日

2024/12/22 12:40

基隆地院近日審結,認定鄭男觸犯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記者吳昇儒攝)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男子鄭竣宇前年去年1月3日下午,帶著姜姓少年前往曾姓男子位於基隆市暖暖區的住處,索討曾男積欠的兩萬元。因尋人未果,對著曾男祖父恫稱「我今天沒把你家炸掉,我包起來」,嚇得祖父撥打給電話給孫子,結果也遭鄭男恐嚇,決定報警處理。基隆地院近日審結,認定鄭男觸犯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

檢警調查,曾男於前年12月間向鄭男商借3萬元,雙方原約定去年1月1日還款;雖曾男已經提前歸還1萬元,但仍有2萬元的欠款。

鄭男見曾男不願依約還款,去年1月3日下午,跑到曾男祖父家中討債,卻發現曾男並未在屋內,便對其祖父恫稱「我今天沒把你家炸掉,我包起來」,嚇得祖父趕緊打給曾男請他出面處理。

電話接通後,鄭男又對曾男恫稱,「...我要錢啦..錢拿來…不還錢你就吃子彈..幹你娘我要把你家客廳砸掉…」等語,並稱明日還要再來,讓曾男及其祖父心生畏懼,報警處理,並將鄭男與姜姓少年函送法辦。

檢警偵訊時,鄭男承認有與姜姓少年前往曾男祖父家恐嚇對方,並要求對方歸還欠款。檢察官偵訊後,依涉犯恐嚇危害安全罪將鄭男起訴。

法官認為,鄭男恐嚇曾姓爺孫行為,已經觸犯恐嚇危害安全罪,另偕同將姓少年共同前往,另觸犯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第1項前段規定,加重其刑。

法官審理後認定鄭男不以理性方式處理解決問題,反帶少年犯起恐嚇案件,考量其動機、目的、手段、素行,判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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