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士掉進樹坑骨折公所辯超速 法院打臉梧棲公所判國賠109萬
台中一名騎士騎車撞上樹坑受傷送醫,向梧棲公所求償219萬元,台中地院認定梧棲公所管理維護有缺失,判決國賠109萬元。(記者陳建志攝)
〔記者陳建志/台中報導〕台中一名曾姓騎士,前年2月騎電動機車行經台中市梧棲區八德東路,因天雨視線不佳,掉進一個已挖掉行道樹,深達14公分的樹坑,造成左側肱骨下端閉鎖性骨折、左手、左膝挫傷,因周圍未放置交通錐等相關警示設施,質疑梧棲區公所有疏失,求償219萬元,公所稱他超速過快是「自招損害」;台中地院認定,公所維護有缺失,和曾受傷具因果關係,判梧棲區公所應國賠109萬元。
判決指出,這名曾姓騎士,2022年2月23日晚間6點多騎機車行經梧棲區八德東路時,當時用來區隔人行道和車道的路樹遭移除,留下3個深度達10至15公分的樹坑,且因當時下雨、視線不佳,導致人行道與柏油路面車道的分界不清,誤以為道路拓寬,靠右行駛撞上人行道的樹坑而摔車受傷。
曾男主張,該行道樹挖掉後,未依規定即時補植或填平,周圍也沒有放置交通錐、交通錐連桿等相關警示用品,顯見公所對於人行道管理有明顯疏失,包括醫療、工作損失、精神慰撫金、機車修理費,求償219萬餘元
梧棲區公所表示,曾男事後曾到現場實地測量照度符合規定,且交岔路口監視器錄影畫面顯示,事故發生前,其餘往來車輛均無任何偏移情形,並無曾男主張「光線不良」、「雨天積水」而導致無法辨認人行道與道路分界的情形,質疑是曾男車速明顯過快、自招損害。
法院勘驗監視器發現,曾男的機車行經該路段,車尾燈發生上下跳動,經3次跳動後,消失於畫面上方,認定是經過3個坑洞後而摔車,且現場車道與人行道間高度相當,人行道路樹遭移除後,所留坑洞、不平整,應盡速由區公所補植填平,或在周邊設置警告標示,但梧棲區公所並未設置,這才造成曾男摔車,顯見公所維護欠缺與曾受傷有因果關係,認定曾求償有據,判決梧棲區公所國賠109萬2874元,可上訴。
-
福美吊橋旁木棧板斷裂 家屬擬提國賠
-
高雄騎士被水流沖走溺斃 家屬請求國賠逆轉勝
-
366檔股票基金今年績效大閱兵 統一投信霸榜冠亞軍
-
台電馬路人孔蓋殺人?高雄婦人騎車自摔亡 家屬怒提國賠
-
水溝蓋不平害單車女騎士摔車破相 判國賠21.7萬元
-
高市夜店爆酒客滋事! 疑肢體碰撞男子慘遭圍毆、臉部掛彩
-
台南麻豆7旬老翁抓魚 跌落深度30公分排水溝不治
-
撿到100元捐功德箱行不行? 派出所給答案
-
台中退休女醫師遭詐7000萬 3動作房契地籍「保平安」
-
台中男搭公車上國道盧半小時不肯坐 司機報警處理
-
台南保養廠老闆愛車疑遭縱火 報案後PO網警酸:影響辦案
-
逆轉!癌末結婚爭2千萬遺產 遺孀「這段錄音」判合法繼承
-
台3線苗縣獅潭1日2死亡車禍! 星國遊客1家自撞電桿1女不治
社會今日熱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