浴室裝針孔偷拍性侵18歲女模 攝影師判刑入獄賠100萬
浴室裝針孔偷拍18歲女模並以拍「色情片」試鏡為由性侵得逞,攝影師被判刑3年定讞,並賠償女模100萬元確定。(記者楊國文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王姓攝影師刊廣告徵求「寢具廣告演員」,當時約年僅18歲的女模到住處試鏡,卻在浴室偷裝微型針孔攝影機偷拍她淋浴的全裸畫面,更以拍「色情影片」試鏡為由性侵,事後,被害女模報警,警方查出另有10名女子被偷拍入鏡,最高法院依「對受監督之人利用機會性交罪」,判刑3年,另依15個無故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罪判5月徒刑定讞。被害女模另提起「刑事附帶民事」求償訴訟,高等法院判王男賠償100萬元確定。
判決指出,王男是未辦理營業登記的影像公司負責人,並擔任攝影師。王男在求職網站張貼「寢具廣告演員」的徵才資訊,一名女模與王男連繫後,依王男指示,於2021年7月8日到他位於於桃園市住處進行面試及試鏡,沒想到王男事先已經在浴室偷裝針孔攝影機。
被害女模到達後,王男以「防疫」為由,指示女模先到浴室內淋浴梳洗,女模依言行事,其淋浴的全裸鏡頭和如廁畫面因此全部入鏡。
王男接著要求女模換上白色bratop內衣、綠色短褲,戴貓耳朵的髮箍,在床上做出其指定的姿勢進行錄影。接著,王男以「色情影片」試鏡為由,勸說女模同意讓他以手指及按摩棒插入陰道,並親吻其嘴巴,以此方式為性交行為一次得逞。
被害女模懷疑有詐提告,檢警搜索發現,另有10名女子遭王男偷拍,檢方依妨害性自主等罪嫌王男。
高等法院依「對受監督之人利用機會性交罪」,判王男3年,另審酌王男與多位被偷拍女子和解,將偷拍犯行判5月徒刑,王男上訴後,經最高法院判決駁回確定。
被害女模另提起「刑附民」訴訟,對王男求償100萬元。高等法院審理認為,王男在被害女模不知情情況下偷拍其淋浴、如廁畫面,又利用徵才試鏡業務關係的權勢機會,使女模迫於無奈曲意順意,遭強制性交,侵害其貞操權。
高院指出,王男利用被害女模涉世未深機會偷拍全裸畫面,並以業務監督機會,遂行利用權勢性交犯行,造成精神上莫大痛苦,判決賠償女模100萬元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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