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公司廁所臉盆後藏手機偷拍女同事 色男判刑3月
台中一家食品公司王姓男員工,去年在公司廁所擺放手機偷拍女同事如廁畫面,當場遭抓包報案,台中地院判處3月徒刑。(記者陳建志攝)
〔記者陳建志/台中報導〕台中在食品公司任職一名王姓男子,去年12月在公司廁所內,將iPhone手機的錄影狀態開啟,並藏在臉盆後露出鏡頭,對著馬桶位置攝影,想偷拍女同事如廁畫面,卻被一名上廁所的女同事發現,要求王男刪除影像並報警,王男審理過程坦承,並請求給予緩刑,但因被害女子不願與王男和解,法院依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處有期徒刑3月。
判決指出,24歲的王姓男子是台中西屯一家食品公司員工,去年12月27日早上9點多,趁機進入公司廁所,將他的iPhone手機錄影狀態開啟,並藏在臉盆後露出鏡頭,正對著馬桶位置攝影,欲偷拍公司女同事的如廁春光。
沒多久一名女同事上廁所,成功拍到她大腿、裙底及內褲等非公開及足以引起性慾的身體隱私部位,所幸該名女同事要離開前覺得臉盆擺放位置有異,翻開一看發現竟有手機在偷拍。
該名女同事拿著手機質問王男是不是他的?王男知道紙包不住火坦承偷拍,女同事氣炸當場要他把偷拍的檔案都刪除,並報警處理。
王男在檢警調查和法官審理時都坦承偷拍,並透過辯護人向法官求情,希望能判他緩刑,不過因王男無法獲得被害女同事原諒達成和解,且所侵犯是被害人生活私密領域最核心的性隱私,必須藉由刑的執行,以矯正遏阻再犯,依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判處有期徒刑3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