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校園割頸案》死者父不滿輕判 怒批司法向加害者傾斜
受害楊生父親不滿輕判,在視訊連線中一度講到泣不成聲。(記者董冠怡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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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上稿 11:45
更新時間 12:40
〔記者董冠怡/新北報導〕新北市去年底發生校園割頸案,楊姓學生傷重不治,乾兄妹郭姓少年、林姓少女被依殺人罪起訴,地方法院少年法庭今日分別判處兩人9年、8年徒刑。對此,楊生父親回應,「此次的判決,我覺得我們的司法完全向加害者一方傾斜!」
楊父在視訊連線中怒批,「這次判決真的太輕了!台灣法律已死!」殺人犯法刑期居然比貪汙還輕,「太扯了吧!真的很好笑!」貪汙可以重判,兩人卻因少事法各別只判9年、8年,質疑「人命比貪汙還不值錢嗎?」
楊父泣不成聲地說,法官不曉得在做什麼,「我受不了,哪有人這樣判的?」已跟委託律師說一定會上訴,「這種判決誰能接受啊?我兒子這麼優秀,竟然這樣而已?誰能接受得了?」
楊父反問,殺人之後,難道只要在說「我有悔過了」,就可以輕判嗎?這是本末倒置的問題,「他當時都沒有給我兒子任何機會,只要輕輕地說「我有悔過」,這樣就可以了嗎?
楊父表示,少事法對他們太過於寬容,殺人者竟然只有判處男9年有期徒刑、女8年有期徒刑,比起貪污罪,未免太輕?難道我們的司法認為人命不值錢?一直推動人權團體的人,你們認定的人權是這樣的嗎?人民的生存權竟然不如你們口中的人權?二個兇殘至極,不知悔改,因為少事法的保護,能夠有機會重返社會,他的孩子卻永遠都沒有任何機會!
楊父指出,這二個有誰可以保證他們重返社會後,不會對社會安全造成隱憂?難道還要有其他受害者再次出現嗎?曾幾何時我們的社會變成如此?少事法應該是要保護那些犯小錯之人,而非一視同仁,犯了大錯仍不知悔改,為什麼可以受到法律的保護?如此惡毒還推脫卸責仰仗司法保障,法庭上裝乖裝哭,說什麼我們說不原諒他們成為他們不認錯的等等諸多理由,台灣法律是由他們這些惡毒之人擺弄的嗎?
楊父提到,法律可以如此可笑到當凶手凶殘過後再來談教化,我相信每個凶手只要有機會每個人都會找機會減刑、假釋,更何況少年監獄只是如同學校的處遇機構並不是真的監牢,少事法生了太大的病了,都已給優渥的處遇環境,不僅不用死刑,還可縮短刑期,如此漠視生命,不僅不尊重人民的生命權,更是給受害家庭二次傷害,難道因為我們是弱勢家庭命就可隨便擺弄嗎?難道那兩個凶手犯的錯,就該由我們乖巧懂事的孩子來承擔嗎?
楊父認為,我們的法律變成加害者的保護傘!就我認為法律已死!青少年犯多大的錯都有法律保障著!原生家庭的問題、犯後表現良好,將來可教化、犯後精神障礙來作為輕判的理由,我完全無法接受!如果今天殺了人可以找出任何理由來輕判,是否告訴我們平民百姓台灣是可以任意殺人的地方?
他也謝謝外界關心,以及市議員石一佑昨天還特地到醫院關心他的女兒。
另,石一佑透露,稍早與家屬聯繫,對方情緒「非常不好」,「大概心在滴血了」,她也痛批市府「校園安全零作為」,要求市府單位硬起來,校校設置警報鈴,不要只有檢修監視器而已。
受害楊生父親不滿輕判,抨擊司法向加害者傾斜。(記者董冠怡攝)
市議員石一佑先代唸聲明,稍晚將與楊生父親視訊連線。(記者董冠怡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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