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送貼圖為誘餌 惡男騙10歲女童拍裸照
以送貼圖為誘餌,惡男騙十歲女童拍裸照。(情境照)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新竹方姓男子網路認識年僅10歲的女童小美(化名),以贈送貼圖為誘因,竟騙得小美連續拍裸照給他,新竹地院依引誘使兒童製造猥褻行為電子訊號罪將他判刑3年6月。
法官調查,方男於前年9月經由社交軟體認識年僅10歲的小美,因小美要求方男送她貼圖,方男藉由小美的大頭貼,已預見小美是未滿12歲的兒童,心智年齡未臻成熟,判斷力與自我保護能力以及性隱私自主決定意思尚有不足,竟以考慮贈送貼圖為誘因,要小美傳猥褻照片給他。
小美依方男指示,拍攝裸露下體以及正面容貌的照片給方男,方男看見小美稚嫩容貌照片,且下體尚無陰毛生長,明知對方是未滿12歲兒童,仍告知小美現在拍攝性感照,將馬上買貼圖給她,小美於是接著又傳送裸胸、下體照片給方男。
經小美母親發現,使用女兒手機聯繫方男假裝要見面,拍下方男照片提供給警方才查獲全案。
法官審酌方男為逞私慾,引誘10歲女童自拍猥褻照片,且於照片中已確認對方是女童,猶色慾薰心而繼續引誘女童製造、傳送猥褻照片,對女童身心健康與人格發展造成不良影響,性觀念偏差,且審理時否認犯行,未能與女童和解,最後依引誘使兒童製造猥褻行為電子訊號罪,判刑3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