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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農衝議員許展維服務處放煙火 收押16天判無罪獲賠5.6萬

屏東萬丹鄉民李德全深夜到涉貪屏東縣議員服務處放煙火,遭收押16天判無罪,獲賠5萬6000元。 (資料照)

屏東萬丹鄉民李德全深夜到涉貪屏東縣議員服務處放煙火,遭收押16天判無罪,獲賠5萬6000元。 (資料照)

2024/09/29 17:12

〔記者蔡清華/高雄報導〕屏東萬丹鄉民李德全去年7月31日深夜到涉貪屏東縣議員許展維萬丹服務處放煙火,被依涉嫌恐嚇罪嫌送辦遭羈押16天,一審判2個月,二審無罪定讞,獲賠5萬6000元。

務農兼賣乳豬的李德全,因為準備參選立委的許展維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罪嫌(檢察官偵辦中),他在許展維臉書上貼文「你死了屏東才能進步」、「去死吧」、「幹」等言詞辱罵許展維,涉嫌詆毀許展維之名譽。

他並購買2盒煙火,到許展維萬丹服務處前施放,並持手機朝服務處攝影侗稱:「幹你娘!垃圾維仔!讓人關剛剛好而已。」等語,全案在偵辦時李遭法院收押,屏東地方法院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有期徒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

李德全不服提出上訴,高雄高分院撤銷原判,法官認為李德全表達是對所選出民意代表不滿意、雖言詞用語負面、粗鄙,尚不構成公然侮辱罪,深夜在道路中施放煙火,至多令人嫌惡、受驚、不悅,難連接到「恐嚇」,並「致生危害於安全」,因此認為罪證不足,判決李德全無罪,全案定讞。

李聲請刑事補償金,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審理後,依據李男務農等經濟來源,以每日3500元計算,判賠5萬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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